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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全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一、发展规划与教学基本建设
1.
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与调整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;
2.
协助主管院长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;
3.
组织教学院(部)制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;
4.
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基本建设,包括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;
二、负责实施日常教学管理
5.
负责审查各学院(部)开课计划,负责编制校历、总课表,调度和管理教室、实验室;
6.
协助各院(部)组织实施各类实践教学。包括实践教学硬件建设,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工作,检查实验课教学质量,交流实验教学先进经验。严格实施对毕业环节的规范与管理。
7.
协助各院(部)组织实施各类等级考试
8.
组织各院(部)实施各类考评,包括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、期中教学检查、院
( 部 ) 教学管理工作考评;
9.
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等
10.
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及教学秩序的稳定;
11.
负责全校本、专科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、考试管理、各种学历证书管理及毕业资格的认定;
12.
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,并指导各院(部)教学档案管理工作;
三、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
13.
负责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立项、审核、验收和经验交流;
14.
协助各院(部)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及模式的研究;
15.
协助各院(部)进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、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;
四、组织各类评比
16.
负责教学基本功比赛和优秀教学成果奖评比;
17.
协助各院(部)组织学生参加创新科研活动与学科竞赛,包括数学建模式比赛、英语竞赛、电子设计大赛等;
五、日常行政管理
18.
会同财务处编制年度部门经费的预算,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;
19.
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学编制和教学酬金预算工作;
20. 拟订师资业务培训计划 ,
审核教学人员补充计划 ,
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师资网络及队伍,协助制定教师、教辅人员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;
21.
负责组织全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并协助人事处审核、计发课酬和超工作量津贴等。
22.
组织教学秘书的培训,负责教学秘书的业务考核和业务管理;
六、其它工作
23.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.
(办公电话:
818203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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